未進食少女等船昏倒
光看標題,只覺不倫不類。
「少女餓昏碼頭」更簡潔吧!
再看內文,發現語癌已滲透整篇文章。
首段:
「疑空肚未進食,突然不適暈倒」
語意重疊,應為「疑空肚不適突然暈倒...」
次段:
「女事主姓黃,昨中午與 3 名女同學到長洲租度假屋一天後,各租一輛單車在長洲騎單車玩樂...」
「後」字多餘,邏輯混亂。昨中午的一天後,不是今天中午嗎?
試改為「女事主姓黃,昨中午與 3 名女同學前往長洲租度假屋。她們一起租單車遊島耍樂」
按照前文後理,「昨下午 3 時,4 人在東灣沙灘騎單車期間」的「昨」字毫無意義。
末段:
「警員調查後疑有人沒有進食致不適」
可改作「警員調查後,懷疑事主飢餓不適」。「有人」想必是指事主。
整體:
逗號太多,句子沒完沒了。
首段太多細節,可作省略。
標題未能反映少女的悲慘,改為「少女車翻餓昏 一小時兩入院」更貼切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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