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9日 星期日

報章小節

未進食少女等船昏倒

光看標題,只覺不倫不類。吃掉少女,等船就不會昏倒嗎?

「少女餓昏碼頭」更簡潔吧!

再看內文,發現語癌已滲透整篇文章。

首段:
「疑空肚未進食,突然不適暈倒」
語意重疊,應為「疑空肚不適突然暈倒...」

次段:
「女事主姓黃,昨中午與 3 名女同學到長洲租度假屋一天後,各租一輛單車在長洲騎單車玩樂...」
「後」字多餘,邏輯混亂。昨中午的一天後,不是今天中午嗎?
試改為「女事主姓黃,昨中午與 3 名女同學前往長洲租度假屋。她們一起租單車遊島耍樂」

按照前文後理,「下午 3 時,4 人在東灣沙灘騎單車期間」的「昨」字毫無意義。

末段:
「警員調查後疑有人沒有進食致不適」
可改作「警員調查後,懷疑事主飢餓不適」。「有人」想必是指事主。

整體:
逗號太多,句子沒完沒了。
首段太多細節,可作省略。

標題未能反映少女的悲慘,改為「少女車翻餓昏 一小時兩入院」更貼切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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